玫瑰的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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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不是学问,不用学习,如果爱一个人,发自内心,难以遮掩,自然而然以她为重,这是种本能,最自然不过。
亦舒
那年的黄玫瑰才17岁,美得令人震惊,画浓妆,穿着打扮夸张时髦,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光。她大哥的朋友周士辉爱上她,不惜为她抛弃家庭和未出世的孩子,可玫瑰不为所动。她并不爱他,但不拒绝他为她抛妻弃子,那是寂寞而肤浅的青春期——她的生活没有挫折感,被异性娇宠,以为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,可以供自己消遣。她无端地伤了周士辉的心,摧毁了他的生活,却不以为意。那时的玫瑰大概从未想过,她也会有赢得不了的感情吧?她的哥哥黄振华形容那时的玫瑰:“她的世界肤浅浮华,就如她的美貌,只有一层皮,我怀疑她是不是有一颗心。” 但即使美丽如玫瑰,在感情这件事上,也并非无往不胜。 玫瑰对已经订婚的、大自己十岁的庄国栋产生了深厚的感情,她开始擦去浓妆,改穿素雅的衣服,她从来没有那样静默与温柔过。 但是有一天他送来了请柬。他明天就要结婚了,而新娘不是玫瑰。玫瑰冲到庄国栋的家中,将他公寓里的东西完全破坏掉,那样的感情,激烈而绝望。她的眼泪奔涌而下,她说:“——我是这样的爱他。” 黄振华感叹,爱得像他们那么痛苦,还不如不爱。他不同于玫瑰,他是一个理智的男人,他选择的爱,也理智平和。 为了忘却,黄振华送玫瑰去美国读书,远远离开香港。 玫瑰仿佛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人。她并不觉得自己美了,感情受了挫败,她放弃天资,自认自己是个最平常不过的女孩。她选择了一个毫无特色的人做男朋友,只为他一心一意地对她好。黄振华忍不住悲愤,他问玫瑰:“早知如此,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。”她对答如流:“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。” 为了在庄国栋那里受的创伤,她嫁给了那个自己并不爱的人,达十年之久。在美国的十年,她读了三张文凭:法律、美术及欧洲文学,她是个职业学生,慢慢积累起丰富的学识,然而她一点知识分子的矫情都没有,纯真如一个孩子。亦舒感叹:此间有许多女子,念一科酒店管理便自以为受过高等教育,玫瑰终于成长为有灵魂的女子了。她那么美,却一点没有骄矜之色,不像一般的美貌女子们活在一团雾中,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,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胜了…… 但玫瑰终究还是玫瑰,她那样的女人,永远也长不大,一生只为感情活着。那十年,是她疗伤的十年,小王子说,时间治疗一切伤痕。母亲病故后,玫瑰返回香港,决意要和丈夫离婚。玫瑰说:“庄国栋情愿被爱,而不愿爱人,因此与别人结婚了。我效法于他,但不久发现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,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,就净得郁闷。我决定离婚。” 那时的玫瑰,才开始慢慢绽放,她的美,不再具有攻击性。亦舒说,一个女人漂亮,是代表大方、有学问、有见地、拿得起,放得下、够潇洒,而玫瑰,她只是一个美丽的女人。 有一些人,他们本来循规蹈矩地生活着,但是有一天他们遇见玫瑰,他们会说,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——“纵然举案齐眉,到底意难平。”便开始沉沦下去。在小说中,自然有这样的角色,比如傅家敏,比如罗震中。他们为成熟的玫瑰所神伤,傅家敏几近崩溃,但可爱的罗震中说:“我有大量的爱,我要将我的爱送予乐于接受的女人,我不想再在玫瑰身上锦上添花”,他选择了另外一个女孩订了婚。 亦舒感叹,我们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,情海变幻莫测,情可栽舟,亦可覆舟,可是请问,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?
《淑媛》2008年7月1日刊即将上市!很精彩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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